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中心机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中心机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DDJZG20170410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0415-31130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滨江中路139号
联系方式:马先生0415-31779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范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0415-31130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局中心机房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1.依法成立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2.需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记录,且近三年(2014.5-2017.5)有类似工程业绩;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519953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3日11:26至2017年07月10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被授权人本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5日14:00
六、开标地点: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中心机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委托,为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中心机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中心机房建设工程
2.招标人:辽宁省丹东国家税务局
3.建设地点: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滨江中路139号
4.资金来源:上级主管部门拨付
5.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根据工程进度按甲方要求安排)
6.招标范围:中心机房建设。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需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记录,且近三年(2014.5-2017.5)有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0日(北京时间8:30-11:30,13:00-16:00,节假日除外);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2-9丹景俪城)。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考核A类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两年(2015-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一年(公告前1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三年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并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或社保证明原件,要求本人持证到场;
(10)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土建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或社保证明原件;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或社保证明原件;
(12)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清晰、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2套),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不全者,将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北京时间14: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2-9丹景俪城)。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滨江中路139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15-3177930、18841511688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2-9丹景俪城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范女士
联系电话:0415-3113001
传真:0415-3113005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委托,为辽宁省丹东市国家税务局中心机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