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制冷空调的大部分安装与修理工作需使用制冷剂,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要求:
1.制冷机房、安装工作现场、修理车间、制冷剂库房等有制冷剂存在的工作场地,严禁明火存在、禁止抽烟;
2.有制冷剂存在的工作场所,如需取暖,只能使用表面温度为120℃以下的加热装置,且应远离制冷空调装置,使装有制冷剂的容器温度在40℃以下;
3.未完全抽空制冷剂之前,不得进行任何焊接和切割作业。使用火焰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进行报批;
4.有制冷剂存在的工作场所,禁止打闹、嘻戏、进行文娱活动;
5.在居民区和人群密集的其他场所,不能使用R50、R170、R290等制冷剂;尽可能不使用R717(氨),如必须使用则单台装置的充注置不能多于50kg;尽可能不使用R600和R600a,如必须使用则单台装置的充注量不能多于15kg;
6.R717(氨)制冷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放空气操作;
7.使用可燃可爆制冷剂的工作场所,应按规定配置紧急排风装置。
8.制冷空调装置应按设计要求使用制冷剂,不可用其他制冷剂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