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将电子信息机房划为A、B、C三个等级,本文将为您浅析三者在基础设施配置方面的差异,希望您读后有所收获。
(1)A级
指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机房。金融行业、国家气象台、国家级信息中心、重要的军事指挥部门、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应急指挥中心、电力调度中心、大型工矿企业、邮电、通信、网上交易平台等行业的数据中心和重要的控制室等都属于A级机房。
(2)B级
指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和较大经济损失的机房。一般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博物馆、档案馆、会展中心、国际体育比赛场馆、政府办公楼等数据中心和控制室等属于B级机房。
B级机房的基础设施应按冗余要求配置。
(3)C级
指A、B级之外的机房,即为C级机房。C级机房的基础设施应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场地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应保证电子信息系统运行正常。
各级机房主要要求及区别如下:
(资料来源:《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的若干问题》,数据中心技术研究组编著)